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阿特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及进行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就阿特斯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响应绿色低碳及能源结构转型的发展需求,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充分利用公司厂区屋顶资源,满足公司生产运营对电力的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 Canadian SolarManagement Service Company Limited(以下简称“HKMS”)及其下属公司合作,在公司下属公司厂区内由 HKMS 及其下属公司投建 3 个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供予公司下属公司使用,项目建设所需组件优先由公司提供。公司拟就上述项目的合作事宜与 HKMS 签署《合作框架协议》,该协议项下 25 年运营期涉及关联交易金额预计为 103,274.51 万元,即公司下属公司向 HKMS 下属公司采购电力103,274.51 万元,项目运营期内年均交易额 4,130.98 万元。后续双方按照公允、合理的合作原则,进一步签署具体协议并推进项目实施。
HKMS 为公司控股股东 Canadian Solar Inc.(阿特斯集团,股票代码:CSIQ,以下
简称“CSIQ”)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以上,但尚未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不含日常关联交易),日常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二、关联方基本情况和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方 HKMS 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3 日,注册地为中国香港,公司地址位于
Unit 1520, 15/F, Tower 2, Grand Century Place, 193 Prince Edward Road West, Mongkok,
Kowloon, Hong Kong,注册资本 USD1,000,001,2023 年总资产 39,100.97 万元。
HKMS 是公司控股股东 CSIQ 的控股子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HKMS 主营业务为投资控股,其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能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约定,预计本协议项下关联交易情况如下:
购电交易业务模式下,公司协调建筑物屋顶供 HKMS 及其下属公司投资、运营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项目,项目所发电量优先出售公司使用,富余电能接入公共电网或项目所在区域的配电网,相关收益归 HKMS 及其下属公司所有。HKMS 及其下属公司以当地电网同时段工业电价为基准电价向公司售电并给予公司一定的电价折扣。本次厂区屋顶由于产权属于政府平台或由政府平台免费租赁至公司使用,因此不涉及关联方向公司支付租赁费。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交易 关联方 关联交易内容 项目所在地 25 年运营期预 电价折扣
类别 计售电总金额
江苏省扬州市 30,525.00 7.0 折
采购商品 HKMS 及其下 屋顶分布式电 江苏省扬州市 52,248.95 6.3 折
属公司 站的购电交易
江苏省宿迁市 20,500.56 6.0 折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