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23
证券代码:688466 证券简称:金科环境 公告编号:2024-023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在银行开立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近日公司办理完成了对部分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注销手续,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581),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2,569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
币 24.61 元,共计募集资金 63,223.09 万元,扣除本次发行的发行费用 6,617.21 万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56,605.88 万元。上述募资资金到位情况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0]
第 1-00054 号)。经审验,截至 2020 年 4 月 29 日止,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并存
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专户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在制度上保证了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2020 年 4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及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中国光
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运村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6 月,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2021 年 12 月,因募投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公司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
唐山中荷水务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2022 年 12 月,因募投项目南堡污水零排放及资源化项目变更、研发中心建
设项目增加实施主体,公司就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2500 吨水处理药剂项目与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金特科慧唐山科技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南堡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就唐山市南堡经济开发区污水资源化回用项目与保荐机构招商证券、唐山鑫荷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均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且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有 8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
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账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账户类别 存储余额(元)
金科环境股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 募集资金
份有限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北京 91180078801800000783 专户 23,118.12
分行
唐山中荷水 上海银行北京朝阳 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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