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持
续督导工作现场检查报告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机构”)作为金科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科环境”“上市公司”或“公司”)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持续督导期间(以下简称“本持续督导期内”)的规范运作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就现场检查的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现场核查的基本情况
(一)保荐机构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保荐代表人
石允亮、岳东
(三)现场核查时间
2024 年 4 月 23 日
(四)现场检查人员
石允亮、邓津
(五)现场检查内容
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信息披露情况、公司的独立性、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对外担保情况、重大对外投资情况、公司经营情况及承诺履行情况等。
(六)现场检查手段
1、查看上市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
2、与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3、查阅公司在本持续督导期内召开的历次三会会议资料;
4、查阅公司建立或更新的有关内控制度文件;
5、查阅公司账簿、原始凭证以及业务合同等资料;
6、核查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和对外投资情况;
7、查阅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台账、募集资金使用的凭证、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对账单等资料;
8、查阅上市公司定期报告等信息披露文件等;
9、核查公司及相关主体的承诺及履行情况。
二、对现场检查事项逐项发表的意见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情况
1、现场检查人员检查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文件,收集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会议通知、决议和记录等资料,对三会运作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章程》和公司治理制度完备、合规,相关制度得到有效执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的要求履行职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二)信息披露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治理文件、本持续督导期内历次三会会议文件、信息披露文件等,与指定网络披露的相关信息进行对比,并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就信息披露事项进行访谈。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间内,公司已经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三)独立性以及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实地查看了公司主要生产、经营、管理场所,查阅了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等,查阅了与关联交易相关的会议记录、决议等,核查了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资产完整,人员、财务、机构、业务保持独立,不存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的情形。
(四)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的三会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查阅了公司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使用台账,检查募集资金大额支出的会计凭证和原始凭据。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使用进行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已分别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的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公司募集资金不存在被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占用,不存在违规委托理财的情形,不存在未经履行审议程序擅自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相关规定的情形。
(五)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公司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内部相关制度,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关于关联交易、对外担保、重大对外投资的审议和决策文件、合同及相关财务资料。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不存在违规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及重大对外投资情形。
(六)经营情况
现场检查人员查阅了本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相关行业、市场信息,公司的重大销售合同等资料,结合公司定期报告,了解公司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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