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研粉材:2023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有研粉材资讯
2024-04-26 19:57:4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4-27


有研粉末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

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2023 年,公司聘请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
永中和)作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信永中和 2023年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3 月 2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二)人员信息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 人,注册会计师 165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 660 人。

(三)规模情况

信永中和 2022 年度业务收入为 39.35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34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8.89 亿元。2022 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 家,收费总额 4.62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237 家。

(四)项目人员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李祝善先生,2009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8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
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崔西福先生,2005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9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3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超过 5 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献坡先生,2012 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开始在信永中和执业,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 1 家。

2. 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无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 独立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3 年 4 月 20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于 2023 年 5
月 30 日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近三年在执业中无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2023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
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股份支付、租赁业务等。近一年审计过程中,信永中和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信永中和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
范及公司 2023 年年度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3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信永中和认……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