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6
证券代码:688455 证券简称:科捷智能 公告编号:2024-051
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回购股份金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
民币 6,000.00 万元(含)。
● 回购股份资金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取得的部分超募资金。
● 回购股份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 12 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出售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出售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法律法规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 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 12.68 元/股,该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方案决议日前 3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
● 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 3 个月内。
●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经公司发函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回购股份提议人、持股 5%以上的股东深圳市顺丰投资有限公司、青岛科捷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在未
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暂无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青岛易元
投资有限公司、青岛海尚创智投资有限公司、邹振华在未来 3 个月、未来 6 个月可能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 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导致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若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生产经营、财务情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事项发生,则存在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或者根据相关规定变更或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若公司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完成出售,则存在未出售部分股份被注销的风险;
4、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存在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 回购方案的审议及实施程序
1、2024 年 6 月 13 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进军先生向公司
董事会提议以首发超额募集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6 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2、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3、2024 年 6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了该项议案。
4、根据《科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二十四条规定,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经由公司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回购股份目的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 20 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 20%”条件。上述提议时间、程序和董事会审议时间、程序等均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二、 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
本次回购预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6/19,由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总经理龙
进军先生提议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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