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芸科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
联芸科技资讯
2024-12-26 19:08:13
  • 3
  • 6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2-27


证券代码:688449 证券简称:联芸科技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5 年 1 月 2 日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目录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3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5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7议案一:《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7议案二:《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暨办理工商变更的
议案》...... 8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次会议须知:

一、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无关人员进入会场。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并按规定出示股票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身份证明文件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上述登记材料均需提供复印件一份,个人登记材料复印件须个人签字,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
三、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人数及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会议按照会议通知上所列顺序审议、表决议案。

五、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六、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的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不超过 5 分钟。


七、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予以拒绝或制止。

八、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及/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九、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务必在表决票上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股份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十、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一、本次会议由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得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音、录像及拍照,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十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产生的费用由股东自行承担。本公司不向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放礼品,不负责安排参加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等事项,以平等对待所有股东。


联芸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时间、地点及投票方式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 月 2 日下午 14 点 30 分

2、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阡陌路 459 号 C1 座 6 楼
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方小玲女士

5、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时间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