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3
磁谷科技: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
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
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基于此,南京磁谷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赵雷先生、黄惠春女
士、夏维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