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9-11
证券代码:688432 证券简称:有研硅 公告编号:2024-039
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或回购的公司A股普
通股股票
股权激励的权益总数及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本激励计划拟向激
励对象授予 1,235.00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本
总额124,762.11万股的0.99%。其中,首次授予1,145.00万份,约占本激励
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9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71%;
预留90.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7%,预留部
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7.29%。
一、股权激励计划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确保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的实现,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匹配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4 号——股权激励信息披露》(以下简称
“《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有研半导体硅材料股份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股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二、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或回购的公司 A 股普通股股票。
三、 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 1,235.00 万份股票期权,约占本激励计划草
案公告日公司股本总额 124,762.11 万股的 0.99%。其中,首次授予 1,145.00 万
份,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92%,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92.71%;预留 90.00 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07%,预留部分占本次授予权益总额的 7.29%。
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2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00%。
四、 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上市规则》《披露指南》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为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业务人员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对符合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的人员,由公司薪酬和考核委员会拟定名单,并经公司监事会核实确定。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共计 92 人,占公司员工总数(截至 2024 年 6 月
30 日公司员工总人数为 807 人)的 11.40%,包括: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核心技术人员、骨干员工;
3、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上述激励对象中包括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方永义先生,方永义先生对公司未来的经营决策、企业文化建设及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具有重要作用,其成为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授予其股票期权与其所任职务、岗位重要性相匹配。方永义先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也不存在最近三年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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