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
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保荐人(主承销商)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6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贵所于 2023 年 11 月 13 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3〕680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博思创”、“公司”或“发行人”)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发行人律师”)、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申报会计师”)等相关各方对问询函相关问题逐项进行了落实、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如无特别说明,本问询函回复使用的简称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本问询函回复的字体代表以下含义:
问询函所列问题 黑体(加粗)
对问题的回答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的引用 宋体(不加粗)
对招股说明书(申报稿)、本问询函回复的更 楷体(加粗)
新、补充、修改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目录
问题 1 关于产品技术及市场竞争 ...... 3
问题 2 关于客户 ...... 42
问题 3 关于收入确认 ...... 65
问题 4 关于电芯采购 ...... 94
问题 5 关于成本与毛利率 ...... 108
问题 6.1 关于子公司 ...... 133
问题 6.2 关于关联交易 ...... 153
问题 7.1 关于股东及股权变动 ...... 168
问题 7.2 关于偿债能力 ...... 184
问题 7.3 关于亲属共同投资 ...... 190
问题 7.4 关于媒体质疑 ...... 197
问题 1 关于产品技术及市场竞争
根据问询回复:(1)发行人拥有 27 项核心技术且产品具有多方面的技术优
势,但回复未充分说明产品技术先进性的实际体现;发行人开展了组串式储能变流器产品的研发并积极筹备产线,预计 2023 年底,自产变流器产品将逐步应用到储能系统相关项目;(2)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可分为火电机组联合调频、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变电站储能及用户侧储能五类应用场景。报告期内,公司主流产品由火电机组联合调频转变为新能源配储和独立储能产品,2020年至 2023 年上半年,火电机组联合调频储能系统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59.00%、18.17%、1.46%、0.00%;(3)未来新能源配储将向独立储能等应用场景演变,独立储能商业模式将成为国内大型储能发展的重要形式。2023 年上半年,公司新能源配储、独立储能产品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43.51%和 56.38%,独立储能产品成为公司收入占比最高的产品类型;(4)2022 年,发行人为储能系统集成商中的国内出货量排名第一的公司,但境外市场的拓展不及同行业可比公司,报告期内未直接产生境外收入。相较于境内市场,境外储能系统产品的盈利空间更高。
公开信息显示,目前由于新能源配储项目的实际利用率较低,安全问题尚未凸显,但伴随储能市场的不断成熟,储能安全将面临严峻考验。
请发行人说明:(1)精炼概括公司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及核心技术先进性的具体体现、实现的技术效果和价值;说明电化学储能领域的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的市场份额及地位,区分不同类型参与主体,比较说明公司在产品技术水平、经营规模、盈利能力等方面是否具有竞争优势,公司产品技术是否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并明确比较对象及竞品的具体情况;公司储能变流器产品研发生产的最近进展,能否完全满足公司该部件产品的使用需求;(2)五类应用场景的电化学储能产品的市场规模、市场竞争状况及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公司主流产品由火电机组联合调频转变为新能源配储和独立储能产品的具体原因,公司火电机组联合调频产品收入金额及占比减少的合理性及后续发展安排,有关变化是否符合行业发展趋势;(3)新能源配储和独立储能产品的主要区别,在客户类型及终端需求,产品类型、价格及毛利率水平,政策支持和竞争环境等方面的差……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