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第二轮
审核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的专项说明
中汇会专[2024]3563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2023年11月13日出具的《关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2023〕680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我们作为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海博思创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申报会计师,对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并补充实施了核查程序。现就问询函有关财务问题回复如下:
如无特别说明,本专项说明使用的简称与《北京海博思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释义”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在本专项说明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问题1 关于客户
根据问询回复:(1)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客户变动较大,2022年前五大客户中建五局和中石油,在2023年1-6月均未成为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部分客户最近一期实现销售金额大幅减少,如2023年1-6月,发行人对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销售收入为1,424.85万元,较2022年减少44,212.32万元;(2)发行人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客户主要为大型电力集团的项目总包方、设备总包方,报告期内对项目总包方和设备总包方客户销
售金额占比分别为33.81%、71.56%、86.09%和73.31%,其他为终端客户;同时存在不同客户、不同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情况;(3)2023年4月末,公司储能项目的在手订单为75.79亿元,2023年8月末,公司储能项目在手订单金额超过66亿元。
请发行人说明:(1)区分应用场景、客户类型,分析主要客户及其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结合下游客户投资计划、采购发行人产品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等,进一步分析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性及与发行人合作稳定性;(2)结合应用场景、客户类型、客户规模、客户性质等分析发行人客户结构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结合主要项目及相关影响因素量化分析报告期内毛利率变动的原因,重点说明不同项目间毛利率差异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同一客户不同年度毛利率变化的原因及合理性;(3)按月说明2023年在手订单的新增情况,与应用场景、客户类型及主要客户的具体对应情况,是否存在以前年度主要客户2023年以来停止或减少采购的情况及原因,2023年8月末在手订单较2023年4月末下滑的原因,并结合在手订单金额和单价变动情况量化分析发行人收入增长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请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对前述事项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回复:
一、发行人说明
(一)区分应用场景、客户类型,分析主要客户及其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结合下游客户投资计划、采购发行人产品占其同类业务的比例等,进一步分析对报告期内主要客户销售收入变动与客户需求的匹配性及与发行人合作稳定性;
1、区分应用场景、客户类型,分析主要客户及其采购金额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与市场竞争格局及行业发展趋势是否一致
报告期内,发行人各期前五大客户的客户类型及各应用场景的采购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客户名称 客户类 新能源配置储 火电机 用户侧及 变电站
(合并口径) 型 独立储能 能 组联合 其他 储能 合计
调频
2023 年度
项目总 52,835.45 15,328.20 - - -
包方
设备总 - 83,323.22 - - -
中国华能集团 包方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