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日期:2022-09-2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投资者
之
专项核查报告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精密”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主承销商(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中证协发〔2021〕213 号)(以下简称“《承销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发行与承销规则适用指引第 1 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证发〔2021〕77 号)(以下简称“《承销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发行与承销实施办法》(上证发〔2021〕76 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文件的规定,针对沈阳富创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事宜,出具本核查报告。
一、本次发行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一)发行人董事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
2020 年 12 月 6 日,发行人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全体董事出
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发行人股东大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批准与授权
2021 年 9 月 15 日,发行人召开了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三)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审核
2022 年 5 月 5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
委员会发布《科创板上市委 2022 年第 35 次审议会议结果公告》,根据该公告内
容,上交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于 2022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22 年第 35 次会
议,审议同意富创精密本次发行上市(首发)。
2022 年 8 月 10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同意沈阳富创
精密设备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746号),同意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四)发行人关于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相关事项的审批
2022 年 8 月 29 日,发行人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设立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并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关于战略配售对象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战略配售的议案》,同意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通过设立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同意与公司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战略投资者以及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战略配售。
二、关于本次发行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和配售股票数量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相关方案如下:
(一)战略配售对象的确定
本次发行中,发行人、主承销商在考虑《承销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资质以及市场情况后,综合确定参与战略配售的对象,包括以下几类:
1、参与跟投的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证投资”);
2、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中信证券富创精密员工参与科创板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富创精密员工资管计划”);
3、与发行人经营业务具有战略合作关系或长期合作愿景的大型企业或其下属企业: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海清科”)、拓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荆科技”)。
前述战略配售对象的合规性详见本核查报告第三部分的内容。本次发行战略投资者进行配售符合《承销指引》第六条关于战略投资者人数的规定。
(二)战略配售认购资金与股票数量
1、中证投资
中证投资已同发行人签署认购协议,约定中证投资将依据《承销指引》第十八条规定参与本次发行上市的战略配售。
中证投资将按照股票发行价格认购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具体比例根据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规模分档确定:
(1)发行规模不足 1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5%,但不超过人民币 4,000 万
元;
(2)发行规模 10 亿元以上、不足 2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4%,但不超过
人民币 6,000 万元;
(3)发行规模 20 亿元以上、不足 50 亿元的,跟投比例为 3%,但不超过
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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