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独立董事蔺智挺 2023 年度述职报告
2023年,本人作为合肥新汇成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汇成股份”)的独立董事,我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公司治理制度的要求,积极参加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勤勉履职,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发挥自身在集成电路领域的专业特长,为公司经营发展提供合理建议。通过对董事会审议的重大事项发表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促进公司稳健、规范、可持续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我在2023年度的工作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人,分别为蔺智挺、程敏、杨辉,占董事会人数比例超过三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规定。
(二)独立董事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审计委员会委员:程敏(召集人)、蔺智挺、吴海龙
提名委员会委员:杨辉(召集人)、程敏、沈建纬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杨辉(召集人)、蔺智挺、赵亚彬
战略委员会委员:郑瑞俊(召集人)、沈建纬、蔺智挺
(三)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蔺智挺,男,1981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 权,博士研究生学历。2009年3月至2011年9月,任中国科学技术 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系博士后;2011年10月至今,历任安徽大 学讲师、副教授、教授、博士生导师;2021年6月至今,任汇成 股份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 委员会委员;2022年3月至今,任苏州麦种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 2022年9月至今,任合肥存算体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执行事务合伙人。
(四)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 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且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 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我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并在履职中 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我本人参加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 下表所示:
独立 参加股东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董事 大会情况
姓名 亲自 以通讯 委托 是否连续
应出席 缺席
出席 方式出 出席 两次未亲 出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席次数 次数 自出席
蔺智
10 10 3 0 0 否 4
挺
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共召开2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我作为上述 专门委员会成员均认真履行职责,均亲自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2023年度,我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充 分发挥在集成电路领域以及产学研方面的专业作用。在董事会和 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对会议相关审议事项均进行了较 为全面的调查和了解,并在必要时向公司进行问询,公司能够积 极配合并及时进行回复。在会议召开过程中,我就审议事项与其 他董事进行充分讨论,凭借自身专业知识和行业经验向公司提出 合理化建议,积极促进董事会决策的规范性、科学性,切实维护 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我对2023年度董事会的所 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公司董事会2023年度审议的所有议案全部 表决通过(不含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的少量议案)。
2023年度本人未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公司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相关细则的制定,公司将在2024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相关工作。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及内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按照履职要求参加与公司内审部及公司聘任的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的各项沟通活动。在年审期间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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