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维光电:路维光电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路维光电资讯
2024-07-11 20: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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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2


证券代码:688401 证券简称:路维光电 公告编号:2024-051

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征集投票权的起止时间:2024年7月25日至7月25日(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

征集人对所有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同意。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并按照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梁新清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一)征集人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投票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梁新清先生,其基本情况如下:

梁新清先生,男,出生于1952年1月,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曾历任北京电子管厂五分厂技术员、车间副主任、车间主任;北京电子管厂电子玻璃专业厂厂长;北京东方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国际合作与投资部经理;北京电子管厂副厂长兼资产经营委员会副主任;北京松下彩色显像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京东方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兼首席运营官、副董事长;深圳市劲拓自动化设备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上海正帆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智能科创技术开发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虹科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中国光学光电子行业协会液晶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票,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情形。

征集人承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投票权的情形,并在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将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本次征集行动完全基于征集人作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所发布信息未有虚假、误导性陈述。征集人本次征集委托投票权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不会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其他内部制度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产生冲突。

征集人与其主要直系亲属未就本公司股权有关事项达成任何协议或安排;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股东及其关联人以及与本次征集事项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二)征集人对表决事项的表决意见及理由

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对《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征集人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激励对象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4年7月29日14时30分

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7月29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

深圳市南山区南山街道桂湾社区梦海大道5035号华润前海大厦A座9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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