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或“保荐机构”)作为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正弦电气”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对正弦电气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842号)同意,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15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34,292.50 万元,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发行登记费等其他交易费用共计 4,549.25 万元(不含增值税金额)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29,743.25 万元,上述资金已全部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1 年 4 月 23 日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
ZI10285 号)(以下简称“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由于公司发行实际募集净额为人民币 29,743.25 万元,低于《深圳市正弦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37,266.76 万元。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结合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公司对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金额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2),调整后投资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调整后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一 生产基地技改及扩产项目 14,371.99 10,462.37
二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9,878.30 8,320.00
2.1 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4,781.66 4,030.00
2.2 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5,096.64 4,290.00
三 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 5,876.81 4,950.00
四 补充流动资金 7,139.66 6,010.87
合计 37,266.76 29,743.25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29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
九次会议,并于 2023 年 1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公司对“深圳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并变更“营销及服务网络建设项目”营销网点场地投入的取得方式,同时增加其实施主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变更实施方式及增加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告编号:2022-03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实施并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增加公司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二) 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使用部分闲置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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