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必平: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彭文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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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2 17:3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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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3


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彭文平作为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3 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和《广州安必平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在董事会日常工作及重要决策中尽职尽责,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发挥了独立董事的应有作用,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彭文平先生,1972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会计专业教授。2003 年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西方经济学专业。2003 年 9 月至 2013 年 11 月在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经济系任职,历任助教、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任华南师范大学经管学院会计系教授。2023 年 12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本人及真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备《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要求的任职要求和独立性,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与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1 次临时股东大会,在
会议召开前,本人详细阅读了会议相关资料,依据自身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公
正地行使了表决权,对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二)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与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保持良好的沟通和交流,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与财务状况。除了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本人也对公司进行了实地考察和沟通,与审计机构沟通年报审计相关事项,公司及时提供各项资料和信息,并及时准确传递,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必要的工作条件;通过面谈和电话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保持通畅的沟通,我们密切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勤勉尽责且保持客观独立,在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 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经核查,公司在 2023 年与关联方已经发生的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属正常商业行为,遵守了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定价公平合理,所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二)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300 万元。均为公司
对控股孙公司提供的担保。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未为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亦无逾期对外担保及涉及诉讼的担保。

经核查,2023 年度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我对公司 2023 年度的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了监督和审核,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相关事项的披露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违规的情况。

(四)并购重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并购重组。

(五)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蔡向挺先生担任公司总经理,同意聘任梁宗胜先生、邓喆锋先生、陈绍宇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同意聘任侯全能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上述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合法,提名和聘任的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六)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23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和相关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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