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13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差异化分红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泰证券”、“保荐人”)作为深圳新益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益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对新益昌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所涉及的差异化分红(以下简称“本次差异化分红”)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差异化分红的原因
(一)前次回购公司股份
2022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 130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回购股份的相关事宜。
截至 2023 年 3 月 14 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487,1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4769%,公司该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目前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二)本次回购公司股份
2024 年 2 月 21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过 116.92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5,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事宜。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 156,9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537%,均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综上,公司合计已回购 644,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6306%,均存放于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因此,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差异化分红。
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差异化权益分派方案
2024 年 5 月 20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余额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 102,133,600 股,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 644,09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0,297,900.80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三、本次申请特殊除权除息处理的依据、具体除权除息方案及计算公式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故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不参与
本次利润分配。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总股本为 102,133,600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644,096 股,本次实际参与分配的股本数为 101,489,504 股。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除息参考价格影响=|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虚拟分派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根据实际分派计算的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本次仅派发现金红利,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送转比例)÷总股本=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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