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21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舆情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应对各类舆情的能力,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机制,及时
妥善处理各类舆情对公司股价、公司商业信誉及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造成的影响,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美
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舆情包括:
(一)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对公司进行的负面报道;
(二)社会上存在的已经或者将给公司造成不良影响的传言或信息;
(三)可能或者已经影响社会公众投资者投资取向,造成股价异常
波动的信息;
(四)其他涉及公司信息披露且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
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事件信息。
第三条 舆情信息的分类:
(一)重大舆情:指传播范围较广,严重影响公司公众形象或正常
经营活动,使公司已经或可能遭受损失,已经或可能造成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变动的负面舆情。
(二)一般舆情:指除重大舆情之外的其他舆情。
第二章 舆情管理的组织体系及工作职责
第四条 公司应对各类舆情(尤其是重大舆情及媒体质疑危机时)实行统一
领导、统一组织、快速反应、协同应对。
第五条 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舆情工作组”),由公
司董事长任组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任副组长,其他成员根据舆
情工作需要由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 舆情工作组是公司应对舆情处理(主要是重大舆情)工作的领导机
构,统一对舆情的处置工作作出决策和部署,根据需要研究决定公
司对外信息发布。舆情工作组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
(一)决定启动和终止舆情处理工作的相关事宜;
(二)根据舆情信息对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以及波及范围,拟定并
督促落实舆情处理方案;
(三)协调、组织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对外信息发布和媒体对接工作;
(四)负责做好舆情处理过程中与各级监管机构的沟通和汇报工作;
(五)舆情处理过程中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舆情工作组及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的领导下
牵头舆情信息采集等相关工作,公司相关部门及分、子公司配合董
事会办公室开展工作。
第八条 董事会办公室在舆情管理方面的主要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一)组织实施舆情监测和采集。进行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
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协同舆情管理工作合作商(若有)
及公司其他相关部门及时收集、分析、核实可能对公司有重
大影响的舆情、社情,并跟踪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
变动情况;
(二)分析研判舆情风险。对舆情风险进行评估,并将舆情研判情
况及时上报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
(三)根据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组的处置决策和要求,
协调相关方开展舆情应对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通过公告、上
证 e 互动平台、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和公司其他各类社
交媒体平台及时发布信息;
(四)跟踪舆情处置进展并及时向总经理或董事会秘书或舆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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