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2023年12月31日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目 录
页 次
一、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1 - 2
二、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 11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8348_B03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募集资金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按照《上市
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
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编制募集资金专
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是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
的基础上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独立发表鉴证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
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鉴证工
作,以对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
实施了包括了解、抽 查、核对以及我们认为必要的其他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
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
方面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南
编制,如实反映了2023年度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
使用情况。
本报告仅供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2023年度报告使用,不适用
于其他用途。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续)
安永华明(2024)专字第70038348_B03号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本页无正文)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国豪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文娇
中国 北京 2024 年 4 月 25 日
A member firm of Ernst & Young Global Limited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023年度
一、资金募集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委员会2021年9月1日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10月18日《关于同意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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