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埃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昊
美埃科技资讯
2024-04-25 18:0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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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王昊,作为美埃(中国)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在 2023 年度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履行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并以谨慎的态度对相关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董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会由 7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 3 名,占董事人数的三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 3 名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王昊,男,1966 年 6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东南大学经管学院
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教授(研究员)。1986 年 7 月至 1999 年
11 月,在南京大学科技处历任成果科科员、副主任科员及科技开发部副主任。
1999 年 11 月至 2014 年 10 月,在南京审计大学历任科研处副处长、处长兼研究
生处副处长;金审工程办公室主任;经管实验中心主任兼江苏省审计信息工程重点实验室主任;审计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2014 年 10 月至今,任南京审计大学政府审计学院审计学(工商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信息工程学院,社会
审计学院教授(研究员)。2016 年 11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安徽国元信托有限
责任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3 月至今,任美埃科技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
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1 次股东大会,作为独立董事,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参加股东
姓名 大会情况
应出席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投票情况 出席次数
事会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反对次数)

王昊 9 9 0 0 0 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3 年度,本人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加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
会议共计 5 次,其中审计委员会 4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次,均未有无故缺席
的情况发生。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的相关重大事项时发挥了重要作用,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本人认为,各次专门委员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法定程序,相关事项的决策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和披露义务,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随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规定的制定,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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