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竹民
菲沃泰资讯
2024-04-19 19:4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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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作为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以下简称“《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和义务,审慎行使公司及股东赋予的权利,积极参与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并保证行使职责的独立性,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竹民,男,1965 年 4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电子工程系
半导体微电子专业,本科学历。1987年 6月至 1994 年 6 月,任上海市专利事务
所专利代理人;1994 年 7月至 1997年 6月,任三菱重工业(中国)有限公司上海事务所经理助理;1997 年 7 月至今,任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专利代理师;2016年6月至2021年12月,任上海九百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4年 4月至 2020年 8月,任上海申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0年 4月至今,任通博(上海)拍卖有限公司监事;2021 年 6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关联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本人具备
《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述

(一)2023 年度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和专门委员会,在对议案充分了解的基础上,审慎发表独立意见,以科学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报告期内,均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
参加董事会情况

大会情况

姓名 本年度应

亲自出 委托出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

参加董事 缺席次数 出席次数
席次数 席次数 自参加会议

会次数

竹民 9 9 0 0 否 3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公司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2023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会议表决结果和所做出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专门委员会名称 本年应参加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战略委员会 0 0 0

审计委员会 6 6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3 3 0

提名委员会 2 2 0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等规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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