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3-31
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
会议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
天健函〔2021〕5-22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我们已对《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上证科审(审核)〔2021〕121 号,以下简称审核问询函)所提及的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大高科公司或公司)财务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并出具了《关于合肥工大高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科创板上市委会议意见落实函中有关财务事项的说明》(天健函〔2021〕5-11 号)。因工大高科公司补充了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我们为此作了追加核查,现汇报如下。
一、请发行人说明发行人在不同研发项目之间进行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应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请保荐人、申报会计师发表明确核查意见。(意见落实函问题第 1 条)
(一) 公司在不同研发项目之间进行研发费用归集的依据及合理性,相应的
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公司制定并执行《研究开发经费管理及财务核算制度》,以《研发项目立项报告》中的研发项目为对象,将发生的研发费用进行归集。公司将研发活动中直接发生的研发人员薪酬(包含工资、福利费、社会保险费),直接投入(研发材料费、样品费、认证费用等),以及折旧摊销费、差旅费和专题会议费等其他费用界定为研发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项目的费用直接计入该研发项目,无法直接归属于研发项目的费用按各研发项目实际发生及其受益情况进行分摊。具体归集依据如下:
1. 员工薪酬:公司根据研发部门的全部人员薪酬,以及分摊计入的其他参与项目研发的人员薪酬,根据不同研发项目的实际发生情况(如:参与人员、工时等),制作研发人员月度工时及薪酬分配表,据以分配计入不同研发项目。其中,同一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薪酬分配依据及方法为:主要依据研发部门编制的研发人员工时考勤表,按月统计该研发人员参与不同研发项目的工时,从而确定不同研发项目的分配比例,按此比例对其薪酬进行分配并计入不同的研发项目。
2. 直接投入:公司将研发过程中耗用的研发材料费、样品费、认证费用等,于实际发生时计入相应的研发项目。
3. 折旧和摊销:公司将用于研发活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资产的折旧摊销费用按研发项目的人员薪酬比例分配计入不同研发项目。
4. 其他:差旅费、专项会议费等其他研发费用,均于实际发生时按归属的研发项目计入研发费用。
综上,公司研发费用的归集对象与研发项目对应,各项研发费用的归集依据恰当,具有合理性;上述研发费用的分配方法、口径以及记账凭据的审核等,均严格遵照财务制度执行,相应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二) 说明报告期内研发费用化、资本化中“职工薪酬”对应的研发人数及
其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参与研发人员数量、薪酬如下:
2018 年度
项 目
费用化项目情况 资本化项目情况 合计数
参与研发人员数量(人,全年平均数) 38 49 76
参与研发人员薪酬(万元) 343.18 553.68 896.86
参与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 11.80
2019 年度
项 目
费用化项目情况 资本化项目情况 合计数
参与研发人员数量(人,全年平均数) 50 11 55
参与研发人员薪酬(万元) 519.31 128.60 647.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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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研发人员人均薪酬(万元/人) - - 11.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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