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20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
核查意见
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申万宏源承销保荐”、“保荐机构”)作为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云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承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持续督导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对光云科技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582 号文核准,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9 日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1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80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433,08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63,531,725.18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69,548,274.82 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20 年 4 月 24 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 ZF10360 号)。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总投资(元) 募集资金投资总额(元)
1 光云系列产品优化升级项目 263,490,000.00 263,490,000.00
2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85,460,000.00 85,460,000.00
合计 348,950,000.00 348,950,000.00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6 月 1 日、2022 年 6 月 1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
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回购股份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12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原持续督导机构招商证券已分别对此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公司本次回购共计 1,260,800 股,使用超募资金总额为
10,009,265.60 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www.sse.com.cn)披露的《杭州光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二期股份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72)。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 2,059.83 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617 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 29.95%。公司最近 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 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四、相关承诺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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