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陈刚作为德马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并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慎、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3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3年1月30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胡旭东、张军、赵黎明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因任期已满6年,未继续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同时不再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及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
(二)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刚,1969年3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1988年9月至1992年11月任湖州市龙溪供销社主办会计;1992年12月至1994年4月任湖州市经贸发展总公司财务部副经理;1994年5月至2000年7月任湖州市工业品总公司财务副科长、科长、总经理助理兼财务科长;2000年8月至2003年12月任湖州嘉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评估,党支部委员;2004年1月至今,任湖州国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2017年1月至2023年1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具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的任职资格,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的情况、相关决议及表决结果
1、董事会、股东大会
2023年度,在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董事会、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大
参加董事会情况
会情况
独立董事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出席股东大
缺席次数
董事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会的次数
陈刚 1 1 0 0 2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
2023年度,本人出席专门委员会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 本人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会议次数
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1 1 0
任职期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审慎客观的原则,以勤勉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议资料,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并以谨慎的态度在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上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现场考察
任职期间,本人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深入生产现场,重点对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通过会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督促公司规范运作,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
(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相关部门为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为我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大力支持,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我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积极反馈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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