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龙微纳: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建龙微纳资讯
2024-07-16 17:2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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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7-17


证券代码:688357 证券简称:建龙微纳 公告编号:2024-039
转债代码:118032 转债简称:建龙转债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合同类型:日常经营销售合同
合同总金额:人民币 9,900 万元(含税)
合同标的物:制氢分子筛
合同生效条件:自签字盖章且公司收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后生效。目前 6,600万元(含税)合同部分已生效,剩余 3,300 万元(含税)部分待收到相应预付款后生效;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风险提示:

1、 履约风险:合同各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但在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或其他因素将影响最终执行情况。

2、 业绩影响:由于本项目所需分子筛数量较大,交货时间可能跨年度,预计将主要对公司 2024 年度经营成果产生影响,但实际影响可能因市场环境变化、生产能力限制、技术更新等因素而有所差异,具体影响数以各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持续跟进合同执行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 审议程序情况

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与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 9,900.00 万元(含税)。
本合同为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公司已履行了签署合同的内部审批程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 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1、合同标的:制氢分子筛

2、合同金额:人民币 9,900.00 万元(含税)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企业名称: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3、法定代表人:张瑞驰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2022 年 03 月 11 日

6、注册地址:新疆第十三师新星市淖毛湖农场综合楼 3-306 室

7、经营范围: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再生资源加工;环保咨询服务;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合成材料销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新材料技术研发;工程管理服务;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科技中介服务;储能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公司与合同对方当事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的交易往来情况:公司与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未发生其他业务往来。

三、 合同主要条款

1、合同主体:

甲方:洛阳建龙微纳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出卖人)

乙方:新星惠尔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买受人)

丙方:洛阳智达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担保人)


2、合同金额:9,900.00 万元(含税)

3、支付方式及支付进度安排:按照发货情况支付款项

4、履行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吾县第十三师新星市

5、履行期限: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

6、合同生效条件:自签字盖章且公司收到合同约定的预付款后生效。

截止本公告披露之日,6,600 万元(含税)合同部分已生效,剩余 3,300 万
元(含税)部分待收到相应预付款后生效;

7、其他条款:合同对质量标准、包装要求、送货地点、结算方式、违约责任以及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

四、 合同履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若本次销售合同顺利实施,有利于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核心竞争力,为后续经营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公司将持续通过技术研发,产品迭代升级,结合市场及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客户提供更加精准、高效的技术解决方案。

本次交易合同不会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构成影响,不会因履行本合同而对合同对方形成依赖。

五、 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合同各方均具有良好的履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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