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志科技:明志科技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温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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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4 15: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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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15


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苏州明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准时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及发展情况,较好的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984 年 7 月至 1994 年 3 月,任天津液压机械集团公司铸造厂工程师;1994
年 4 月至 2006 年 12 月,任天津宝利福金属有限公司厂长;2007 年 1 月至 2022
年 7 月,历任中国铸造协会信息咨询部负责人、副秘书长、秘书长、执行副会
长、常务副会长;2022 年 8 月至今任中国铸协专家委副主任。2014 年 8 月至今,
任北京中铸世纪展览有限公司董事;2016 年 8 月至今,任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华铸云服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2016 年 10 月至今,历任中铸云商网络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经理、副董事长;2017年 9月至 2023年 11月,任山西华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 年 8 月至今,任北京铸云网络科
技有限公司董事;2021 年 1 月 28 日至今,任新兴铸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3年 11月至今,任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 11月至今,任明志科技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
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违反《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独立性要求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2023年度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董事会 8次,8次均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召开股东大会 1次,本人均为以通讯方式参会。本人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充分运用自己的专业知识,提出合理的参考性建议,各项议案符合公司实际,规范、合法、有效。同时,审查了表决程序,所有议案的提出、审议、表决均符合法定程序。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2023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姓名 本 年 度 应 现场出 通 讯 参 委 托 出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 会 情 况
参会次数 席次数 会次数 席次数 数 次未出席 (次)

温平 8 0 8 0 0 否 1

(二)专门委员会召开及出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提名委员会共召开 1 次会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战略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本人作为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成员,参加了任职的专门委员会会议,无缺席会议情况。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本人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计重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及其他工作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参观、考察,同时通过电话、邮件、腾讯会议等多种形式与公司管理层、会
计师等相关人员保持沟通,时刻关注公司的生产经营及财务情况,积极关注公司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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