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尊敬的董秘你好: 贵公司有关限售股的承诺中,承诺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而目前估价复权远低于发行价,为什么还要发布减持公告。 又根据关于持股意向及减持意向的承诺第6条第三款,如果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请问,公司会减持吗? 【答】
赛科希德:尊敬的投资者您好,根据法规要求公司近期发布的是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公告,不是减持公告。近期公司董办未收到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计划。按证监会对控股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以及控股股东承诺内容,公司股价在发行价以下时,控股股东不得通过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减持公司股票。感谢您对公司的关注与支持!¶¶2024-01-31 10:0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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