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源精电: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普源精电资讯
2024-12-11 17:4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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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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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86-21)5298 54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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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关于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实

施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

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中国法律、法规”,为本法律意见书法律适

用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法律、

法规)以及《普源精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就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有

关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是否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以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相关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或合法性发表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

对该事实的了解,并仅就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中国法律问题发表法律意见,

而不对除此之外的任何问题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未经本所事先书面同

意,任何人不得将其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北京总部 电话: (86-10) 8519-1300 上海分所 电话: (86-21) 5298-5488 广州分所 电话: (86-20) 2805-9088 深圳分所 电话: (86-755) 2939-52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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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分所 电话: (86-571) 2689-8188 成都分所 电话: (86-28) 6739-8000 西安分所 电话: (86-29) 8550-9666 青岛分所 电话: (86-532) 6869-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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