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28
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度,本人作为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上海复洁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规定,以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宗旨,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会等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现就本人 2023 年度履行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本人个人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李建勇,195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工商管理专业硕士学
位,高级工程师,高级经济师。2001 年 1 月至 2008 年 12 月,曾任职上海市城
市排水市北运营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 年 1 月至 2012 年 8 月,曾任职上海市闵
行自来水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 年 8 月至 2017 年 2 月,曾任职上海阳晨股份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长;2012 年 8 月至 2017 年 4 月,曾任职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
司董事长兼总经理;2019 年 5 月至 2022 年 5 月,任上海巴安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1 年 7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公司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未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在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未向公司以及公司控股股东或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服务;未在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
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本人具备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所要求的独立性,符合
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因此,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本人会议出席情况:
2023 年度,本人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大
会和专门委员会,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与各议题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
1、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应参加董事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投票情况
独立董事
会次数 (次) (次) (次) 反对(票) 弃权(票)
李建勇 9 9 0 0 0 0
报告期内,本人依法依规、独立审慎行使职权,对会议议案认真审阅,结合
自身专业做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对于公司经营管理、合规管理、公司治
理等领域发挥自身专业优势,提出可行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积极作用。
本人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本人认真审议董事
会提出的全部议案,全面查阅相关资料并与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以客观谨慎的
态度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立意见。对于 2023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
均投出赞成票,未出现反对或弃权票的情况。
2、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 3 次,本人均亲自出席。
3、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与 ESG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的有关要求,召
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和咨询。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召开战略与 ESG 委员会会议 1 次,审计委员会会议 5 次,
提名委员会会议 2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3 次,本人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1 --
审计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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