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
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昌生物”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2023 年 12 月修订)》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荣昌生物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62 号)核准,公司于 2022 年 3
月 31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5,442.6301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
行价格人民币 48.00 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2,612,462,448.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合计 106,516,951.24 元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505,945,496.76 元。
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安永华明(2022)验字第 61486761_J03 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
协议。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已于 2022 年 3 月 30 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荣昌生物制药(烟台)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科创板上市公告书》。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金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370,500.00 97,776.31
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 206,201.05 43,000.00
自身免疫及眼科疾病抗体新药研发 150,162.25 22,000.00
项目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120,000.00 87,818.24
合计 846,863.30 250,594.55
注:公司于2023年10月3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子项目变更及金额调整的议案》,同意对公司A股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抗肿瘤抗体新药研发项目”中的部分临床试验子项目及其募集资金投资金额进行调整,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时该议案已经2023年12月28日召开的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调整后,公司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保持不变。
三、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及节余资金的相关情况
(一)本次结项募投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募投项目 募集后承诺募集资金投资 累计投入金额 节余募集资金金
金额 额
生物新药产业化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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