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22
证券代码:688330 证券简称:宏力达 公告编号:2024-026
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存在首发战略配售股份,首发战略配售股份已全部上市流通
是否涉及差异化分红送转:是
每股分配比例
每股现金红利 0.349 元
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27 2024/6/28 2024/6/28
一、通过分配方案的股东大会届次和日期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经公司2024年5月31日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分配方案
1. 发放年度:2023 年年度
2. 分派对象:
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海宏力达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3. 差异化分红送转方案:
(1)差异化分红方案
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 0.349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分红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 140,000,000 股,其中回购专用账户的股数为708,599 股,实际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总数为 139,291,401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48,612,698.95 元(含税)。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2024 年 6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
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宏力达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宏力达关于调整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现金分红总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5)。
(2)本次差异化分红送转除权除息计算依据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相关规定,按照以下公式计算除权除息开盘参考价:
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流通股份变动比例=(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转增比例)÷总股本
由于公司本次分红为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得出的每股现金红利。根据公司 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139,291,401×0.349)÷140,000,000≈0.34723 元/股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除权(息)参考价格=(前收盘价格-0.34723)÷(1+0)=前收盘价格-0.34723 元/股。
三、相关日期
股权登记日 除权(息)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24/6/27 2024/6/28 2024/6/28
四、分配实施办法
1. 实施办法
(1)除公司自行发放对象外,公司其余股东的现金红利委托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通过其资金清算系统向股权登记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登记在册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各会员办理了指定交易的股东派发。已办理指定交易的投资者可于红利发放日在其指定的证券营业部领取现金红利,未办理指定交易的股东红利暂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保管,待办理指定交易后再进行派发。
(2)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
2. 自行发放对象
上海鸿元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上海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鸿元合同能源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所持股份的现金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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