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06
证券代码:688316 证券简称:青云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0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
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5 日、2024
年 6 月 21 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6 月 6 日、2024 年 6 月 22 日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云智算”)与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融金租”)签署了融资总金额为 5,900 万元人民币的《融资租赁合同》,青云智算与华融金租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31 日披露的《北京青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
股子公司进行融资租赁业务暨为其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一、本次融资租赁及担保事项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青云智算、华融金租及信智三号(宁波保税区)租赁有限公司(为华融金租的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信智三号”)签署了《<融资租赁合同>合同主体变更补充协议》,融资租赁合同的出租人、担保债权人变更为信智三号,信智三号概括承继华融金租在融资租赁合同项下的所有权利义务。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黄允松先生为青云智算上述融资租赁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不变。
青云智算、华融金租及信智三号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债权人变更补充协议》,质权人变更为信智三号。
同时,青云智算与信智三号签署了《应收账款质押合同》,青云智算新增将相关算力服务项目对应的 3,408 万元人民币的应收账款和其他收益质押予信智三号,为其此次融资租赁业务项下的债务提供质押担保。
信智三号非公司关联方,本次融资租赁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融资租赁暨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信智三号(宁波保税区)租赁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24 年 10 月 11 日
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6MAE2B9QX4W
4.住所:浙江省宁波市北仑区新碶街道兴业一路 1 号二层 B-23
5.法定代表人:揭立江
6.注册资本:10 万元人民币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融租赁公司在境内保税地区设立项目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股权结构:信智三号的股东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9.信智三号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10.公司与信智三号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融资租赁业务的主要内容
1.承租人:北京青云智算科技有限公司
原出租人:华融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新出租人:信智三号(宁波保税区)租赁有限公司
2.租赁物:GPU 服务器
3.租赁方式:直租
4.融资金额:合同融资总额为 5,900 万元,截至目前已实际融资 5,900 万元。
5.租赁期限:24 个月。
四、本次交易的原因及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控股子公司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系公司正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资金成本,缓解资金压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良影响。
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日常经营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帮助其良性发展,本次担保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被担保方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日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担保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北京青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2 月 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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