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3-12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
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0] 8620 号
目 录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1
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的回复
天职业字[2020]8620 号
上海证券交易所:
根据贵所于 2019 年 11 月 20 日出具的《关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申请文件的审核问询函》(上证科审(审核)[2019]725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的要求,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我们”或“申报会计师”)作为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或“恒誉环保”)的申报会计师,对审核问询函中涉及申报会计师的相关问题逐条回复如下(本说明除特别注外,所涉及公司财务数据均为合并口径):
如无特别说明,本答复使用的简称与《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科创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的释义相同。
在本问询函回复中,若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存在差异,均为四舍五入所致。
目录
一、 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5
问题 6 ......5
三、关于发行人业务 ......15
问题 15 ......15
问题 16 ......21
问题 17 ......71
问题 18 ......81
问题 19 ......90
问题 20 ......101
问题 21 ......114
问题 22 ......119
问题 23 ......128
问题 24 ......145
问题 25 ......187
四、 关于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197
问题 27 ......197
问题 28 ......219
问题 29 ......236
问题 30 ......246
问题 31 ......254
问题 32 ......271
问题 33 ......285
问题 34 ......289
问题 35 ......297
问题 36 ......304
问题 37 ......307
问题 38 ......315
问题 39 ......316
五、关于风险提示 ......320
问题 40 ......320
六、关于其他事项 ......328
问题 41 ......328
一、 关于发行人股权结构、董监高等基本情况
问题 6
发行人报告期内经历多次增发、转让。银晟投资成立于 2015 年 7 月 13 日,
为公司员工股权激励持股平台。2017 年-2018 年期间,银晟投资曾以每股 15.43元价格,将持有发行人 301,000 股股份进行协议转让,转让给丰创生物和融源节能,转让金额共计 464.44 万元。与丰创生物的股份转让,还涉及对赌协议。于
2018 年 8 月又以每股 7.14 元价格受让股东香港华泰的 30 万股份。2019 年 8 月,
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议案》,股东银晟投资分别与 37 名恒誉环保员工签署《认购协议》,由 37 名恒誉环保员工以 5.29 万元价格新增认购银晟投资 5.29 万元有限合伙份额,进行股权激励。
请发行人:(1)披露报告期历次增发及转让的定价依据及其商业逻辑,与同期并购交易、PE 入股价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间是否存在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2)披露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内容及相关行权安排,相关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及确认方法,与同期可比公司估值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及原因;(3)披露该持股平台从成立之初到报告期末的股东变化情况,并说明报告期间是否存在需要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请保荐机构和申报会计师核查股份支付是否存在限制性条件,相关条件是否真实、可行,服务期的判断是否准确,服务期各年/期确认的员工服务成本或费用是否准确;发行人报告期内股份支付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并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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