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8-31
证券代码:688309 证券简称:恒誉环保 公告编号:2024-022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济南恒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誉环保”)于2024年8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自有资金安全及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及使用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该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了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收益和股东回报,在保证不影响 自有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
(二)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拟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 经营。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公司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五)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 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 存单等),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 资行为。
公司根据自有资金使用情况,将闲置部分分笔按不同期限投资上述现金 管理产品,最长期限不超过 1 年。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对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资金需求安全和风险可控的情况下进行,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亦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合理的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并增加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选择低风险投资品种的现金管理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行使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文件等事宜,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现金管理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必须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部审计部负责审查现金管理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办理相关闲置自有资金的现金管理业务,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相关审议决策程序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不影响公司自有资金安全和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的情况下,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5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投资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符合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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