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3-30
证券代码:688303 证券简称:大全能源 公告编号:2024-015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以现
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根据《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业绩等实际情况,参考行业薪酬水平,2024 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 年 1 月 1 日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三、组织管理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方案,具体组织实施对考核对象的绩效考核工作,并对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公司监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负责监督考核。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徐广福先生为每年 80 万元(税前)、副董事长徐翔先
生为每年 60 万元(税前)、葛飞先生薪酬为每年 60 万元(税前)、施大峰先生薪酬为每年 60 万元(税前);董事王西玉先生、孙逸铖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曹炼生先生、姚毅先生、袁渊先生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为每年 20 万元(税前)。
3、监事:监事阚桂兵先生薪酬为每年1.2万元(税前);监事夏军先生、管世鸿先生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监事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
五、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薪酬每半年发放一次,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月发放。非独立董事、监事若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岗位,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再额外领取董事或监事薪酬。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2024 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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