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2-20
证券代码:688299 证券简称:长阳科技 公告编号:2024-054
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拟将“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2 万吨光
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
2024 年 12 月 18 日,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变更为“年产 2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膜项目”,并将建设期
延长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保荐机构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
同意的核查意见,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长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886号)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64.22万股,发行价格13.71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968,504,562.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856,718,202.8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10月30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19年10月30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9]第ZA15720号《验资报告》。
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设立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并与保荐机构、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承诺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承诺投资项目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
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 28,722 28,722
型功能膜项目
年产5,040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 9,174 9,174
目
研发中心项目 8,892 8,892
年产3,000万平方米半导体封装用离 4,187 4,187
型膜项目
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 1,962 1,962
合计 52,937 52,937
2021 年 9 月 1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新建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 9,000 万平方米 BOPET 高端反射型功能膜项目”、“年产 5,040 万平方米深加工功能膜项目”及“年产 1,000 万片高端光学膜片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年产 8 万吨光学级聚酯基
膜项目”。2021 年 10 月 8 日,公司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该事项审议
通过。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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