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12
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唐松华)
本人作为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达科技”)第四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9 月 15 日任职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浙江和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忠实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现将本人 2023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唐松华,男,1966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二级律师、法
学专业本科学历。1988 年 8 月至 1996 年 12 月,任浙江靖远律师事务所专职律
师;2010 年至今,历任嘉兴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嘉兴学院文法学院兼职教师;
2003 年至今,历任嘉兴市第五、六、七届政协委员;2014 年 4 月至 2020 年 6
月,任桐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1996 年 12 月至今,任浙江国傲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2022 年 7 月至今,任浙江豪声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10 月至今,任双飞无油轴承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 9 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未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任职,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亦不存在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公司共召开 9 次董事会会议和 5 次股东大会。本人于 2023 年 9 月
15 日当选为公司独立董事,2023 年度任职期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为 4 次,应
参加股东大会次数为 2 次。作为独立董事,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通过出席董事 会、股东大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 在此基础上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 成票,不存在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同时对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重要事 项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 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 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度应
姓名 亲自出 委托出席 缺席次 是否连续两次
参加董事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数 未亲自出席
会次数
唐松华 4 4 0 0 否 2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及考核委员会 四个专门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按照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 要求,召集或出席专门会议,认真研讨会议文件,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
见和咨询。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召开了 6 次会议,
提名委员会召开了 2 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了 1 次会议,本人的出席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报告期内召开会议次数 本人出席会议次数
战略委员会 1 --
审计委员会 6 2
提名委员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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