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岹科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峰岹科技资讯
2024-11-22 19:00:40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11-23


证券代码:688279 证券简称:峰岹科技 公告编号:2024-071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 会议召开情况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
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本次
会议为紧急临时会议,为保证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公司需尽快召开临时董事会审议本次股权激励授予事宜,全体董事一致同意上述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 BI LEI 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主持人、董事长 BI LEI 先生在会议上对需要尽快召开临时会议的紧急情况进行说明,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时限,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 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拟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2 人主动放弃参与本次激励计划,根据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进行调整。

本次调整后,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223 人调整为 221
人,上述 2 名激励对象对应的拟授予限制性股票额度,将调整分配至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其他激励对象,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变。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 BILEI、BICHAO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 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为首次授
予日,授予 221 名激励对象 159.9 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其中关联董事 BILEI、BICHAO
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的《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特此公告。

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23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