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6-08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
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核查意见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峰岹科技”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峰岹科技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57 号)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3,090,85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89,344.97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72,846.18 万元。本次募集资金已
于 2022 年 4 月 15 日全部到位,到位情况已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22]000195 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峰岹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 拟投入募集资
额 金
1 高性能电机驱动控制芯片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 34,511.00 34,511.00
业化项目
2 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 10,033.00 10,033.00
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11,000.00 11,000.00
合计 55,544.00 55,544.00
三、本次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情况
鉴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是公司全资子公司峰岧上海,为了保障募投项目的实施和峰岧上海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以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向峰岧上海增资人民币 13,000 万元,其中以募集资金增资人民币 5,000 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驱动器及控制系统的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其余部分以自有资金增资,增资金额13,000 万元将全部作为注册资本。增资完成后,峰岧上海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4,000 万元增加至 17,000 万元。峰岧上海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峰岧上海的持股比例仍为 100%。峰岧上海将根据募投项目的实施进度,分阶段投入募集资金,并对募投项目实施单独建账核算,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
四、本次增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 基本情况
项目 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峰岧科技(上海)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10114MA1GUQHT30
注册资本 4,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企业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 BILEI
成立日期 2018 年 6 月 8 日
注册地址 上海市嘉定区叶城路 1288 号 6 幢 J686 室
从事电子设备、电气设备、机电设备、集成电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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