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冉黎黎)12月15日晚间,万润新能(688275)披露公告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万润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矿业”)与深圳市中渚矿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深圳中渚”)于12月14日签订《股权转让合同》,公司拟将其持有的万润矿业100%的股权以3.15亿元的交易对价转让给深圳中渚。
万润新能表示,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万润矿业的股权。深圳中渚、万润矿业向公司承诺,于交割完成后,万润矿业就其截止交割完成日持有采矿权、探矿权的锂矿所产出的锂矿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锂辉石、锂云母、盐湖卤水锂矿等形式),应当优先向公司进行供给,且在同等商业条件下给予价格优惠;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刘世琦、李菲分别持有湖北万润工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润工贸”)97.95%、2.05%的股权,而万润工贸为深圳中渚的有限合伙人并持有其29.997%的合伙份额。公司基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认定深圳中渚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股权转让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交易实施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