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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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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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要求,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进行确认并出具专项报告,相关情况如下:

一、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 3 人,分别为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了董事会。自查结果显示,公司独立董事均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对独立性的相关要求,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情形,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评估意见

经深入核查,独立董事张忠健先生、叶秀进先生、何艳女士的任职经历及个人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确认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亦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单位中担任任何职务。独立董事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利益冲突、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对其独立客观判断产生影响的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始终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其履职行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严格规定和要求,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提供了公正、独立的专业意见。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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