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忠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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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 21: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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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2023 年,我作为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锐股份”)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会议审议的各个重大事项发表了公正、客观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的作用。

现将 2023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 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忠健先生:1958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株洲硬质合金厂技术员、高级工程师、车间主
任、生产部部长、大制品厂厂长。2003 年 4 月至 2014 年 4 月,任株洲硬质合金
集团有限公司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副总经理;2014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任
中钨高新五矿有色金属钨事业部副总监、顾问;2005 年 5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
任中国钨业协会硬质合金分会会长;2010 年 12 月至 2019 年 9 月兼任硬质合金
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2023 年 1 月至 2023 年 10 月任新锐股份非独立董事。自
2023 年 11 月起任新锐股份独立董事。

(二) 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也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 5%及以上股份的股东单位任职,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影响我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履职过程中,我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不受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与公司存在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3 年度,我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

但我作为独立董事,通过查阅董事会和股东大会档案,了解了报告期内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并通过与管理层沟通,利用专业优势和实践经验,提出了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二) 参加专门委员会情况

2023 年度,我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公司未召开专门委员会会议。

但我作为提名委员会召集人和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了解了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熟悉相应职责,同时,对 2023 年度历次提名委员会和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进行了解梳理,以便日后更好履职。

(三) 现场考察情况

2023 年度,我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公司经营情况,经常听取公司管理层汇报公司发展的最新动态,参加公司战略研讨会,利用自身在硬质合金行业的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帮助公司对接行业上下游企业,促进公司多元发展。
(四)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3 年度,我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密切关注内部审计工作,审查了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程序及执行结果。同时,与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保持紧密联系,就重点审计事项、审计要点等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关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内部审计探讨整改,有效监督了审计的质量和独立性。

(五) 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及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主动向我介绍公司的经营发展,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我保持联系,对我要求补充的资料能够及时进行补充或解释,尊重我的指导意见或建议,为我履行职责提供了较好的协助,确保我履行相应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 年度,我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与《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中对独立董事的职权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 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自我任职独立董事以来,我对公司涉及的过往关联交易进行了审查,向管理层了解关联方的认定情况、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必要性、关联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关联交易是否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等情况。认为过往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生产经营的正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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