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锐股份:新锐股份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新锐股份资讯
2024-04-25 21:1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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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6


证券代码:688257 证券简称:新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15
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苏州新锐合金工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本年度 A 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进行,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同时,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股本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之后方可实施。

一、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一)2023 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 162,989,065.42 元,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期末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 597,724,105.22 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 1,384,095,450.05 元。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2023 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为基数分配利润、转增股本。公司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1、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4 元(含税),截至本公告披露
日,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907,967 股后的股本为127,012,033 股,以此计算预计共分配现金红利人民币 50,804,813.20 元(含税),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31.17%。

2、公司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4 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公司总股本 129,920,000 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 2,907,967 股后的股本为127,012,033 股,以此计算预计共转增股本 50,804,813.20 股,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 180,724,813.20 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已回购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和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和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根据实施结果适时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 年中期现金分红事项

为践行上市公司常态化现金分红机制,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规定,若公司2024 年上半年盈利且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拟于 2024 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时增加一次中期分红,预计公司 2024 年上半年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10%,且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 2024 年上半年利润分配方案。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 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 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4 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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