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德钰: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天德钰资讯
2024-04-23 19:2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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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4


证券代码:688252 证券简称:天德钰 公告编号:2024-023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于 2024年 4月 2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 2024年 3月
18 日以邮件形式送达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柏苍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 3 人,实际出席监事 3 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和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

公司此次对《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中的股票来源的调整符合《公司章程》、《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公告》(2024-02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
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不存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公司具备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主体资格。

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符合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激励计划中激励对象条件,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同意 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二批次)的公告》(2024-021)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核实公司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
对象(第二批次)名单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列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不存在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 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严格保密,未发现提前泄露报告内容的情况。《公司 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
《深圳天德钰科技股份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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