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6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现将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蒋本跃、程晓章、非独立董事李凌,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蒋本跃先生担任。
2023 年 5 月 26 日公司完成了换届,2023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的议案》,调整后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成员组成,分别为独立董事蒋本跃、程晓章、非独立董事王丹(非高管),其中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蒋本跃先生担任。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3 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六次会议,会议的组织、召开及表决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全体审计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各次会议,会议议案全部审议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审议事项 决议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2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2、《关于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
第一届董事会 案》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4 月 3、《关于 2022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一致同意
十五次会议 18 日 的专项报告》
4、《2022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第一届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1、《关于公司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审计委员会第 24 日
十六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
审计委员会第 29 日 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一致同意
一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1、《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审计委员会第 2023 年 8 月 的议案》 一致同意
二次会议 22 日 2、《关于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10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7 日 1、《关于公司<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一致同意
三次会议
第二届董事会 2023 年 12 1、《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
审计委员会第 月 26 日 案》 一致同意
四次会议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度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情况进行了认真的分析和评估,其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的资格,并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能较好地完成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2023 年参与审计的人员均具备实施审计工作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相关的职业证书,在审计过程中,认真负责并保持了应有的关注和职业谨慎性,能够胜任公司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认为,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受聘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责任与义务。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我们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要求,结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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