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达股份: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隆达股份资讯
2024-06-24 17:45:58
  • 1
  • 1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4-06-25


证券代码:688231 证券简称:隆达股份 公告编号:2024-037
江苏隆达超合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83 元/股

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23.71 元/股

价格上限调整起始日期:2024 年 7 月 1 日

一、股份回购的基本情况

2024 年 3 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本次回购股份公司将在未来适宜时机全部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23.83 元/股(含),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0 万元(含),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股份回购方案之日起 6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3 月 20 日和 2024 年 3 月 2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09)。

二、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原因


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7 日召开的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
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2 元(含税),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6 月 28 日,除息日为 2024 年 7 月 1 日。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6 月 25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

根据《回购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公司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具体情况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23.83 元/股(含)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23.71 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将于 2024 年 7
月 1 日生效。具体的价格调整计算如下:

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1+流通股份变动比例)。

由于公司本次进行差异化分红,上述现金红利指以实际分派根据总股本摊薄调整后计算的每股现金红利:

虚拟分派的现金红利=(参与分配的股本总数×实际分派的每股现金红利)÷总股本=(240,415,844×0.12)÷246,857,143≈0.1169 元/股。

公司本次仅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此,公司流通股不会发生变化,流通股份变动比例为 0。

综上,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3.83-0.1169)÷(1+0)≈23.71 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回购报告书》,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0,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 2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7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8,435,25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3.42%;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 10,000 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23.71 元/股进行测算,回购股份数量约为
4,217,63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 1.7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四、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