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普云: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开普云资讯
2024-04-19 2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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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18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89 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
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
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 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41,153,782.74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 163,041,211.83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总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公司拟以实施 2023 年度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扣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为 1,873,373 股)后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
金红利 1.89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12,406,879.86 元(含税)占公司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15%;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公司在 2023 年度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235,031 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75,528.76 元(不含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视同现金分红。

综上,2023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 22,382,408.62 元(含税),2023 年度公司现
金分红占公司 2023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54.39%。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股权激励归属/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8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盈利情况、经营发展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比例及分红条件的相关规定,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 2023 年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公司发展阶段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同意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提交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 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旨在贯彻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回应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诉求,并已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资金需求。公司认为,本次派息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和长期发展产生重大影响。

本利润分配预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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