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4-20
证券代码:688228 证券简称:开普云 公告编号:2024-026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21 号]作出的调整与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3 年 10 月 2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2023〕
21 号],规定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及“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相关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已披露的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 17 号的相关规定。
三、审议情况和专项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新会计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
存在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执行新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特此公告。
开普云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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