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5-17
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 年 5 月
目 录
会 议 须 知......2
会 议 议 程......4
会 议 议 案......5
议案 1:审议《2023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 2:审议《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
议案 3:审议《2023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5
议案 4:审议《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
议案 5:审议《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议案 6:审议《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7
议案 7:审议《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7
议案 8:审议《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8
议案 9: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预计的议案》......8
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对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9
议案 11: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10
议案 12: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10
议案 13:审议《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11
议案 14: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11
议案 15:审议《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13
会 议 须 知
为了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广州市品高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须知:
一、为确认出席大会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或其他出席者的出席资格,会议工作人员将对出席会议者的身份进行必要的核对工作,请被核对者给予配合。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须在会议召开前 30 分钟到会议现场办理签到手续,
并请按规定出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授权委托书等,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会议开始后,由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在此之后进场的股东无权参与现场投票表决。
四、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应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公司和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权益,不得扰乱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
五、要求发言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应当按照会议的议程,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有多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要求发言时,先举手者发言;不能确定先后时,由主持人指定发言者。会议进行中只接受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发言或提问应围绕本次会议议题进行,简明扼要,时间原则上不超过 5 分钟。
六、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要求发言时,不得打断会议报告人的报告或其他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发言,在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不再进行发言。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违反上述规定,会议主持人有权加以拒绝或制止。
七、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回答股东所提问题。对于可能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内幕信息,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主持人或其指定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八、股东大会的各项议案列示在同一张表决票上,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应当对提交表决的议案发表如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权。请现场出席的股东按要求逐项填写,务必签署股东名称或姓名。未填、多填、填错、字迹无法辨认、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均视为弃权。
九、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合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发布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十、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谢绝个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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