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07-31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股份”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后续持续督导保荐人,根据《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会通股份放弃对控股子公司优先增资权暨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基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会通新能源”)拟进行增资扩股,其中吴江先生拟以 525 万元进行增资。公司放弃会通新能源本次增资的优先增资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对会通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 71.14%变更为 69.42%,会通新能源仍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次增资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增资方吴江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之董事会秘书(2024 年 2 月离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吴江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与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情形,应视同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次关联交易,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与同一关联人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标的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金额未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或市值 1%以上。上述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关系说明
吴江先生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之董事会秘书。公司于 2024 年 2 月 7 日完成
第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吴江先生离任董事会秘书未超过十二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在交易发生之日前 12 个月内,具有有关情形之一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视同上市公司的关联方。
因此,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吴江先生仍视同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公司放弃对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事项的优先增资权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情况说明
吴江先生,1983 年 9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
2010 年 5 月至 2017 年 10 月,任合肥会通新材料有限公司财务部长;2017 年 11
月至 2019 年 7 月,任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2019 年 7 月至 2022
年 11 月,任公司董事;2017 年 11 月至 2024 年 2 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3
年 6 月至今,任会通新能源总经理。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交易标的名称和类别
本次关联交易的标的为会通新能源股权,交易类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放弃对控股子公司股权的优先增资权。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安徽会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208MA8QMDJNX0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35,140 万人民币
5、注册日期:2023 年 6 月 30 日
6、法定代表人:李健益
7、住所:安徽省芜湖市三山经济开发区龙湖街道龙湖新城南区商业 1 栋1326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研发;新型膜材料制造;新型膜材料销售;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合成材料销售;塑料加工专用设备制造;塑料加工专用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9、本次增资前,会通新能源股权结构变化如下:
序号 股东 认缴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会通股份 25,000 71.14%
2 创韬合伙 10,140 28.86%
合计 35,140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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