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4-11-05
证券代码:688215 证券简称:瑞晟智能 公告编号:2024-033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回购方案首次披露日 2024 年 9 月 14 日,由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兼总经理袁峰先生提议回购
回购方案实施期限 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
预计回购金额 1,000 万元(含)~2,000 万元(含)
回购用途 □减少注册资本
√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
□用于转换公司可转债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
累计已回购股数 0 股
累计已回购股数占总股本比例 0%
累计已回购金额 0 元
实际回购价格区间 0 元/股~0 元/股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3 日
及 2024 年 10 月 8 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
民币 1,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2,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24.12
元/股(含),回购期限自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31)。
二、公司实施回购方案的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 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4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开始实施回购。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瑞晟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11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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